【藝術應該有價,有時候還很貴】
先說結論,在我們的教育裡如果沒有適當的引導孩子,從小就對藝文產生消費的習慣,又豈能奢望這環境能夠有著藝「文創」造的食物鏈?
我不確定「表演藝術」算不算文創,但我就假設算吧!我猜大多數人(不包含表演者本身或相關職業)可能都會覺得文創必須要有「商品」,而商品的定義大概不會是在舞台上隨著時間經過,演完就不見的事情,所以可能表演藝術離「文創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,而這段路必須持續走,「文創」環境也才稱得上是真文創,我現在要講的只是表演藝術領域,其他的我沒研究,也就不多嘴。
一直以來當政策面上持續寫著「推廣」,卻不見這個領域有所成長,那麼我認為這個「推廣」應該就叫失敗。成長的定義對於表演藝術來說,我認為就是把推廣觸及的人口數,變成日後購票入場的「轉換率」,當處處看到打著藝文推廣旗幟的政策,不知又有多少制定或是執行政策的單位,把表演藝術者在乎的「轉換率」當作是KPI呢?而這項指標是不是可以是邁向下一個里程碑的參考呢?
當然,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其他,例如偏鄉、特定族群等等,多半的表演者無庸置疑都有很多的愛心。
認真想想,從小到大在學校裡,除了音樂老師有機會叫我們去聽一場音樂會拿票根回來加分之外,我們有什麼機會可以跟孩子說:「你應該要花錢去買表演!」,以前老師不敢,我想現在也許要更小心,這是一個再對不過的觀念,但是我們有著太多的包袱而不敢說出口,因為整個社會都在用標案「推廣」藝文,你憑什麼要叫我的小孩去買表演?所以,都閉嘴了。所有的藝文團隊都知道每個縣市可以接受的票價,跟會不會有票房,那張地圖清楚的烙在每個策展與製作人的腦海裡。
不要怪政策,也不要怪地域,更不要怪民眾的藝文素質,我們都在這土地的時間軸上,需要的只是一點點的改變,我覺得教育才是最好的方法,可能會很久的很快。
從兩年前我有機會為學校規劃些全校的藝術活動到現在,我發現「賣票的活動幾乎都賣光」、「索票的都索光,候補最後開放進場後補滿」、「報名入場的有九成」、「不用買票也不用索票,自由入座的大約五成」,當然這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影響著結果,例如表演者的名氣、宣傳的方式、演出的時間、學校的藝文欣賞風氣等等,但如果讓觀眾可以認為他也是完成這個表演的一部分,好的參與感經驗會為他帶來再次購票入場的動機。身為表演者,其實不是太喜歡去演那種學生被規定要來看的表演,我知道學校絕對是好意,希望同學有欣賞演出的機會,除非這個學校的學生已經被健康的習慣「養好」,要不結果往往不是太理想。
在表演藝術界裡撐下去很辛苦,但我們都知道表演是生命中必要的藝術,所以如果有幸在教育裡的你我,都能動一點小手腳,搞點小動作,也許就是那雙蝴蝶的翅膀。
「在舞台上隨著時間經過,演完之後,觀眾心裡的文創才真正開始。」不是嗎?